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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法規10大重點 一文看懂民眾與業者的權利義務

文章目錄

想要投入健康食品市場,卻不知道該如何確保產品合法嗎?

本文將為您解析健康食品管理法規的重點,讓您瞭解業者在進入此市場時,必須注意哪些法律規範。隨著國人養生保健概念抬頭,健康食品已成為食品市場一大亮點。然而,部分廠商為爭取利潤,可能會使用誇大包裝或不實廣告的手法來推銷產品。這不僅誤導消費者,也讓整個健康食品產業蒙上陰影。

健康食品市場潛力無限,但合法經營才能站穩腳步。透過對主管機關的法規解析,讓您得以明確瞭解業者的權利與義務。展望未來,建議業者應積極投入產品研發,以科學實證為基礎,開發真正對消費者健康有益的優質產品。同時,提升企業誠信形象,秉持消費者至上及社會責任的理念經營。遵循法令規章,健康食品產業必能邁向理想的発展道路,共創產業與社會雙贏的局面。

一、民眾需要知道的3大法規保障

1. 產品必須通過科學審查認證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這類產品必須在上市前,送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專業審查。審查小組由營養、食品、藥物等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他們會仔細檢視產品的原料成分表,確認其中的成分及比例是否真的具有某種保健機能,例如提升免疫力、改善便秘等。
法規:
第3條 – 健康食品必須通過科學化之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試驗,證明無害人體健康,且成分具有明確保健功效。
舉例說明:某產品宣稱「補腦精華」,但其所含成分經專家審查後,認定無助於增進腦部功能,就不會通過檢驗。透過如此嚴謹的審查機制,可以確保上市銷售的保健食品品質,真的對消費者健康有益。

2. 禁止誇大不實和醫療效能宣傳

根據第14條明定,健康食品的廣告不可以有虛假誇大的內容,更不能使用「治療、診斷、預防疾病」等與醫療效能相關的文字,否則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具有藥物作用,產生錯誤印象。透過限制誇大不實的廣告,可以避免消費者被錯誤引導,也讓業者以真實的產品品質取勝,共創健康食品市場的正向發展。
法規:
第14條 – 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不得宣稱醫療效能。
舉例來說:現在許多保健食品的廣告都使用誇張不實的文案,例如「完全治療某疾病」、「100%減肥」等語句,但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這些宣稱都屬於違法。

3. 購買違規產品可主張退貨及賠償

若不小心購買到標示不實或誇大宣傳效果的保健食品,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9條,消費者可以主張退貨退款,更嚴重的是,如果不當的保健食品導致消費者身體不適或受損,依同條文規定,受害者可以進一步要求該業者支付醫療費用或其他損害賠償。
法規:
第29條 – 消費者受損害時,可要求業者退貨及賠償。
舉例來說:小明購買了一款保健食品,廠商在包裝上標示該產品「可增進記憶力」。但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後發現,該產品並無提升腦部功能的效果。此時小明就可以依法要求廠商退還商品金額。更嚴重的狀況是,小王購買某保健食品後出現急性腹瀉,需要就醫治療。此時他可以向販賣該產品的業者請求退還醫療費用支出。

二、廠商必須遵守的5大義務

1. 須取得許可才可標示為健康食品

法規: 第6條 – 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
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的規定,任何食品如果要在包裝上標示或進行廣告宣傳,聲稱其具有「健康食品」的特性,那麼該產品的製造商或輸入商必須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申請。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審查該產品的配方、成分表、生產流程等資料。經評估後認定其安全性及保健功能並符合法規標準,才會核發健康食品許可證。取得許可證之後,該業者才可以進行「健康食品」的標示與廣告。

2. 製造過程需符合衛生及安全標準

法規: 第10條 – 健康食品之製造,應符合良好作業規範。
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0條的規定,健康食品在製造過程中,廠商必須遵循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作業規範)的要求,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GMP規範了從原料採購、加工製造到成品儲存運銷的每個環節,例如:
  1. 生產車間需定期清潔消毒,工作人員穿著整齊的工作服並佩戴口罩、帽子,確保產品不會受到污染。
  2. 設備器材需要定期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作。
  3. 原料必須檢驗合格後才可使用,製程中需嚴格控制每個環節的參數。
  4. 成品需進行抽檢檢驗,確保品質安全再出廠。
只有時時遵循GMP的各項規定,才能有效控管健康食品的衛生與品質,確保食品安全。(詳情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GMP介紹 )

3. 標示廣告不得有虛假誇大内容

法規: 第14條 – 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
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的規定,健康食品在包裝標示和廣告宣傳上,不能使用虛假誇大的內容。例如不能宣稱「百分百治療感冒」、「快速增進記憶力」等誇大不實的效能。應該根據該產品通過審核的核准範圍進行宣傳。同時,廣告詞句也必須遵守衛生福利部訂定的《食品標示宣傳廣告詞句使用基準》,避免使用像「增強免疫力」、「預防疾病」等易產生誤導的誇大字眼,透過規範廣告內容,可以避免消費者受到誤導,也讓業者以客觀的產品資訊為主要訴求
舉例來說:如果某保健食品的許可證上審核通過的保健功能為「維護肝臟健康」,那麼它的廣告就只能使用「幫助肝臟健康」等類似內容,不能使用「百分百治癒肝病」之類的誇張宣稱。

4. 違法產品將被沒入銷毀並高額罰鍰

法規: 第19條 – 違法產品沒入銷毀;第24條 – 高額罰鍰。
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如果廠商的健康食品被發現有違法情事,將面臨下列處分
  1. 根據第19條,該違法產品將被主管機關沒入銷毀。
  2. 依照第24條,主管機關將開出高額罰鍰,金額可高達新台幣200萬元。
透過明確的罰則,可以有效管制業者違法標示健康食品,也讓消費者免於購買劣質產品。
舉例來說:如果某公司未經申請許可,就擅自在其產品包裝上標示「健康食品」字樣,進行虛假標示以銷售。這樣的違法產品一旦被查獲,不僅會被當場沒入銷毀,该公司还會被裁處罰鍰,最高可罰200萬元。
(詳情參考:健康食品管理法 )

5. 消費者受損需承擔賠償責任

法規: 第29條 – 消費者受損害時,業者應退貨賠償。
當消費者因購買違法產品受損時,業者必須依法承擔相關的退貨退款或賠償責任(第29條)。按照《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9條的規定,當消費者不幸地購買到經查證屬於違法的健康食品,並因此對身體健康造成傷害時,該產品的製造商或販售商必須依法承擔相關的民事責任。舉例來說,如果消費者小明購買了某間公司生產的健康食品,後來該產品被查出違法添加西藥成分。小明因此出現身體不適而就醫,這時他可以依法要求該公司:
  1. 退還已購買的產品金額
  2. 賠償因此所支出的醫療費用
  3. 若造成無法工作的損失,還需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透過明確的民事賠償責任,可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也提醒業者必須負起違法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三、法規的意義與目的

1. 維護健康食品正當性

法規:
第3條-健康食品必須通過科學化的安全與保健功效評估,證明對人體健康無害,且成分具有明確的保健功效。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3條,所有健康食品在申請上市前,必須通過食品藥物管理署組成的專家審查委員會進行嚴格的科學審查,審查委員會會詳細審核產品的研發試驗報告及文獻資料,確認其所含成分經過完整的安全性評估,並具有明確的保健功效,對人體健康無害。

同時,審查過程中也會注意品質控管的一致性。避免廠商先送樣品通過審查,量產後卻未維持相同的品質水準,只有通過了嚴謹的科學審查,確保產品的安全及效果,並能持續穩定供應,才會被核發健康食品許可證。

2. 保障消費者選擇權

法規:
第14條禁止誇大宣傳、第29條賠償規定

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明確禁止廠商使用誇大不實的內容來宣傳其產品,例如不能宣稱「治療疾病」、「100%生效」等沒有科學根據的效果,同時第29條也明定,如果消費者購買了違法標示或宣傳的健康食品,導致損失時,可以要求業者退款及賠償。

透過嚴格禁止誇大宣傳,以及消費者賠償機制,可以避免民眾被不實信息誤導,購買無效產品。也讓消費者有信心選擇真正品質有保證的優良健康食品。

舉例來說:某產品它的實際效果只能「輔助緩解肌肉酸痛」,但廠商在廣告中宣稱它可以「完全治療關節炎」。消費者購買後療效不彰,依法可以要求業者退款。

3. 增強民眾對此類產品的信心

法規:
第10條GMP製造規範等

《健康食品管理法》中規範了健康食品從製造到銷售的各個環節,例如:

  1. 第7條要求須經許可才可生產進口。
  2. 第10條規定製程需符合GMP作業規範。
  3. 第13條明定產品標示需詳列成分等資訊。
  4. 第14條禁止誇大不實宣傳。
  5. 第29條保障消費者權益。

透過完善的法規規範,可以确保業者將優質安全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这提升了消費者對產品品質與效能的信心,同時嚴格的審查和處罰規定也促使業者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使整個健康食品市場朝正向發展。

四、專心研發高品質產品,繁雜事務交給專業團隊

健康食品市場前景看好,但能否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踏上正確的法治之路,讓消費者安心,進而提升整個產業形象,就是每一家業者需要深思的課題。

我們呼籲健康食品業者,務必以消費者健康為先,謹守法規製造真正有效的產品。提升企業道德標準,以誠信和透明作為經營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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